伊莎

欢,只是坚持到底的精神远超常人,要么是……我有一段时间反复告诉自己,我不喜欢坦桑格,时间大约是我们确定关系一年后、到半年多以前,因为他确实是个暴君,罪行累累,我知道和他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。人总是很注重结果。明知不会有好事发生,却无法违背感情、放弃做这件事情,内心就会不断欺骗以此来说服自己:我不喜欢,随时都可以放弃,而既然随时都能放弃,不必为此害怕那个需要承担后果的一天,那么继续和他待上一段日子,又有什么不可以?”

    伊莎·契汀若有所思。我提醒道:“我的话你只听一半就好。你的爱好是一项老少皆宜的活动,而我切切实实会把手弄脏;我们的处境本就不一样嘛。”她却仍旧无法回神,半晌呢喃重复了一遍:“切实把手弄脏……”眼睛出奇地亮,但这般明亮,既不是初生婴孩的澄澈,又不像一位一把年岁、目光却依旧炯炯有神的智者那样。将要熄灭前陡然一现的火星子。我不由得怕她和坦桑格一样被魇住,从此变得疯疯癫癫。我大声用她母亲的叫法唤她:“阿莉莎!”

    她深色的眼睛终于重新聚焦在我身上。“我在,爵士,”她说,“我刚才忽然在想,两手脏兮兮的我是什么样的?对我来说那或许并不属于坏的结果。”

    我知道伊莎·契汀不至于幼稚到羡慕别人的痛处,所以她说的“脏兮兮”呼应上文,大约是泥土之类的。我想起那天在蛇心树林见到她,没拘着裙摆因而底下沾满尘土的模样。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想,她向我摊开双手——十分修长好看,一丝不谐的纹路、划痕也无。典型的淑女的手。

    “我刚才在想,我真的需要这样一双手吗,”她说,“我对人都不甚在意,更别提一双手。爵士呢?作为我名义上的丈夫,你会介意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