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九章 谁说这不是违法的?
所周知,没有热度的舆论,那和厕纸没什么区别。 方大状一边听着一边开始喝咖啡,当听到周毅说“民法典、要约”之类的话时忍不住笑出了声。 “不是啊方大状,你笑我干什么?” 方大状没说话,旁边的周欣然也笑了。 只是眼见某个靓仔的眼神不太对,周欣然赶忙解释道:“周毅,不是我笑你,而是你这个理解有问题,既然知道这件事走要约邀请行不通,那干嘛还非得走这条路呢?” 高明的律师从来都不会走一条被堵死的路。 正如方大状曾经说过,刑法四百六十九个罪名,总有一个比较适合。 民事行为当然也一样了。 周某人当然不好说他这是在网上看到的,只能在那里不说话。 方大状终于开口道:“你啊,咱们才刚刚打了一个侵权官司,你现在就忘了,我问你,这种就业歧视,你说那公司有没有侵权呢?” “民法典的合同编走不成,咱们可以继续走侵权编啊!” 侵权吗?周毅感觉自己好像又忽略了侵权的问题。 只是,不招汉东人,这侵犯了什么样的权利呢? 他不知道,因为民事权利太多了,而且应用起来总是有点出乎预料。 1 就像他以前根本不知道还能以知情权来起诉侵权的。 “周毅,你也是一个公司老板了,那你知不知道,有一个民事权利叫平等就业权!” 民事权利里面,这个权利好像不太常见,但是不常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。 我们的劳动者具有平等就业的权利! 但是需要强调一点,平等权并不代表着同等,也就是说,如果岗位有特殊的要求,那必须是在这些特殊要求中来